关于五年制大专毕业生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地)考点: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卫生保健专业,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及执业注册问题的通知》(卫生医发[2008]67号)文件精神,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限定申请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执业注册。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将执业地点变更至县级医疗机构工作。现针对已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大专学历考生报考执业医师问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已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考生,但未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或注册执业地点不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的不予受理执业医师的报名。
二、已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大专学历的考生,注册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并执业注册满2年的,可以报考执业医师,但最好建议考生5年后再考,如不满5年考生本人坚持要报考的,除提供注册证外,还必须提供与乡镇卫生签订工作5年的合同(或协议),并考生本人需作出如下书面承诺:
(一)如果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通过后,必须继续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执业注册并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工作满5年。
(二)如果执意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通过后,卫生部不予颁发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考生自愿接受。
书面承诺考点需报送考区存档。